家庭的主要類型分爲,許多人不知道,其實家庭也有不同類型的。多數人的家庭都是以親屬關係爲標準的,如果你想詳細瞭解家庭的主要類型,下面來看看家庭的主要類型分爲的內容吧!
家庭的主要類型分爲1
最常見的家庭分類是以家庭代際層次和親屬關係爲標準的,包括核心家庭、主幹家庭、聯合家庭、和其他家庭等四種類型。
1、核心家庭:有父母和未婚子女組成的家庭。僅有夫妻組成的一家庭也叫核心家庭。
2、主幹家庭:父母和一對已婚子女組成的家庭。
3、聯合家庭:父母和多對已婚子女組成的家庭。如果已婚子女在父母去世後仍不分家,也叫聯合家庭。
4、其他家庭:包括單親家庭和殘缺家庭。
單親家庭:離婚者與未婚者與子女組成的'家庭。
殘缺家庭:未婚子女組成的殘缺父母或者殘缺一方的家庭叫殘缺家庭。
家庭分爲五種類型結構
1、複合家庭
指兩代以上的夫婦及其子女、親屬所組成的家庭,包括已婚的同胞兄弟在內,這類家庭人數最多。
這種家庭結構形成於農業社會,由於勞動力的需要和家族的共同利益,這種結構維持了幾個世紀。在我國農村,尚存有這樣的家庭結構形式。
2、直系家庭
包括夫妻、父母、子女,甚至第四代。直系家庭是從大家庭中逐漸分化而來的。它的出現保留了我國人民的生活習慣和傳統的道德觀,體現了兒孫孝敬老人的傳統倫理道德思想。
3、核心家庭
由一對夫婦與未婚子女組成的家庭。核心家庭是現代工業社會的家庭結構。它以夫妻爲主,與親屬關係比較疏遠,對子女的教育較爲寬鬆。
由於家庭結構簡單,只要父母盡職盡責,懂得正確的教育方法,子女通常有機會發揮其潛力,成爲優秀的下一代。
4、不完全家庭
指夫婦沒有子女或夫婦離異、喪偶後只有一方與子女共同生活的家庭,一般稱爲丁克家庭或單親家庭。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社會寬容度加大,丁克家庭、單親家庭在我國均呈現直線上升趨勢。
5、單身家庭
包括終身不婚或喪偶、離婚後過獨居生活的家庭。在中國歷史上,家庭作爲社會細胞組織一直受到政府、民衆的高度重視,因而有“齊家、治國、平天下”之說。
家庭的主要類型分爲2
家庭分爲的類型有:核心家庭、主幹家庭、聯合家庭以及其他家庭,其他家庭包括單親家庭和殘缺家庭,這些類型是以家庭代表層次和親屬關係爲標準來進行分類的。
其中核心家庭是指由已婚夫婦和未婚子女或收養子女兩代組成的家庭。核心家庭已成爲我國主要的家庭類型。
家庭的權力結構、家庭所在社區的性質、家庭主要人員的職業屬性、家庭生育功能、家庭關係的狀況、按家庭的結構和規模。
家庭的六種類型
1、按家庭的權力結構劃分:有父權制家庭、母權制家庭、夫妻平權制家庭。
2、按家庭所在社區的性質劃分:有農村家庭、城市家庭、工礦區家庭。
3、按家庭主要人員的職業屬性劃分:有工人家庭、農民家庭、幹部家庭、軍人家庭、知識分子家庭。
4、按家庭生育功能劃分:有生育家庭、非生育家庭。
5、按家庭關係的狀況劃分:有和睦家庭、不和睦家庭、解組家庭。
6、按家庭的結構和規模劃分:有聯合家庭或大家庭、核心家庭或小家庭、主幹家庭或直系家庭、殘缺家庭、單身家庭。
三分鐘讓你搞懂家庭的分類
第一類,夫妻家庭
顧名思義,只由夫妻二人組成的家庭,在這樣的家庭裏,家庭成員只有夫妻二人,這樣的家庭常見於年輕的夫婦和少數的丁克家庭,在這樣的家庭親密關係的互動就是日常生活的主題。
第二類,核心家庭
由父母及未婚子女所組成的家庭,這樣的家庭結構,是大家都很熟悉的,很多關於家庭美滿的描述,就常常以這樣的家庭爲背景,這樣的家庭的平靜外表下,卻孕育出了這個社會,最爲深刻的關係原型。
第三類,主幹家庭
由兩代及兩代以上的夫妻組成,每代最多不超過一對夫妻且中間沒有斷代的家庭,常見的成員結構是孩子、父母、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在這樣的家庭裏常常會出現一些關於婆媳關係或是子女教育觀念衝突的.問題。
第四類,聯合家庭
指家庭中的任何一代含有兩對或兩對以上的夫妻所組成的家庭,比如說上例中的成員結構變成了孩子、父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或者更爲複雜一些的孩子、父母、叔叔嬸嬸、姨夫姨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
在這樣的大家庭裏,除了習以爲常的熱鬧與快樂外,常常會因爲財產和家庭分工問題而上演各種充滿了人間煙火氣的情景故事,這樣的場景也常常出現在各種文學作品中。
第五類,由一個核心家庭加入非直系的未婚親屬所組成的家庭,如夫妻一方的未婚兄弟姐妹加入到家庭中共同生活,這樣的場景大家透過各種影視媒體,也常常可以看到。
第六類,隔代家庭
由祖父母及孫輩組成的隔代家庭,這樣的家庭結構有它的先天不足和無奈,在我國當前的社會,很多留守兒童的家庭,就是這樣的隔代家庭,這是我們的時代爲發展而付出的代價,也是當前倡導返鄉就業的內在原因之一。
第七類,單親家庭
由父母中的一方與子女共同組成的家庭,這類家庭現在常常是因爲父母的婚姻結束,又沒有再婚而形成,在這樣的家庭,有一個需要關注的問題就是,如果孩子年齡還小,站在孩子成長的角度;
父母應該處理好分手後如何與孩子相處的問題,否則會對孩子的心理成長產生很大的影響。
第八類,同居家庭
指沒有履行法定手續而存在性關係的兩個異性所組成的同居家庭,值得注意的是,這樣的家庭伴侶之間常常會比透過法定手續確定的夫妻關係所組成的家庭,更多的出現家庭暴力及其它的情感問題。
第九類,同性家庭
指兩個同性基於性關係而組成的家庭,這樣的家庭在我國暫時還沒能得到法律的認可;
對於家庭財產及對外的相關法律責任都還沒有能夠取得與其它家庭所對等的相關權利,同時這樣的家庭暫時也會比其它的家庭面對更多的社會壓力,也將會產生更多需要解決的情緒情感問題。
第十類,只有一個人的單身家庭,也就是獨自一個人居住的單身狗,一人吃飽全家不餓,擁有法律範疇內所有的自由;
自由到可以一個人逛街、一個人看電影、一個人吃四川火鍋,自由吧,是的,這樣的家庭會自由到覺得孤獨原來只需要一聲狗叫就能被打破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