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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顧問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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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法律顧問的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律顧問的合同

法律顧問的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致共同遵守:

一、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聘請乙方爲甲方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

具體職責範圍爲:

(一)企業管理事務

1.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的可行性、風險預測和對策,從法律上加以論證,提供法律依據,爲企業的穩步發展提出法律意見,減少企業決策的責任壓力,降低決策風險。

2.企業經濟項目談判提供意見,幫助企業掌握與談判項目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從法律角度分析談判項目的可行性,以保證不超越法律、政策許可的範圍,對經濟項目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

3.協助企業完善制定有關法律文書、規章制度,建立檔案管理,監督各部門依法運作,規範企業組織和行爲。

4.協助管理經濟合同,確定合同類別,對企業各相關職能部門的合同進行真實性、合法性、可行性、嚴密性審查,避免經濟損失。

5.協助企業監督合同、協議的履行,提高履約率,達到較好的經濟效益。

6.就企業遇到的民事、經濟或行政糾紛和訴訟事務提供法律意見,提出處理方法。

7.根據甲方的實際需要,協助甲方開展有關法律宣傳、普法教育,以便企業運用法律手段加強管理。

8.及時傳達有關法律政策資訊,根據企業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爲企業員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二)代辦法律事務

1.參加企業有關項目或其他事務的談判,出具法律可行性研究報告和事實調查報告,代爲草擬談判提綱及其他檔案等。

2.爲企業進行專項事實調查、爲企業各種法律事實和行爲提供服務。

3.代理企業辦理各種類型的登記註冊手續,如工商登記、商標註冊、專利申請登記等。

4.代理企業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申訴或仲裁,代爲申請行政複議;代理企業的索賠、追收債款,維護企業的經濟利益和名譽。

5.爲企業辦理信貸、抵押貸款、項目融資、銀團貸款、融資租賃及其他籌資事宜的法律事務。

6.參與進行企業的改組、收購、合併、租賃經營、承包經營、資本重整、股份轉讓或企業股份制改組、債務重整或設立分支機構、辦事處等。

7.爲企業的租賃經營、承包經營、客戶諮詢投訴等法律事務提供服務。

8.辦理律師見證和代辦公證。

三、合同期限

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服務的期間爲: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四、費用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人民幣整,RM元整(含所有爲企業訴訟所而產生的律師費)。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內一次性付清。

收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納稅人識別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常年法律顧客的工作方式

1.乙方以不固定方式,可依需要到甲方辦公。

2.甲方遇到本合同規定範圍內事項可通知乙方律師辦理。

3.乙方不定期與甲方領導會晤,相互交換意見,交流情況。

4.若遇到:A.負責律師出差或另有其他事先排定的事務亟待辦理;

B.代辦理法律事務的工作量非負責律師能力足夠承擔;乙方需委派其他律師支援。

5.當企業面臨複雜、重大問題時,與甲方領導層發揮集體智慧共同研討,力求最佳的處理方案。

六、工作重點

首先解決企業當今急需辦理事務,然後轉入糾紛預防、重大問題決策、日常事務處理上。

七、常年法律顧問工作原則

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爲甲方提供服務,維護甲方合法的權益。甲方、乙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雙方應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平等待人。乙方不能把自己的意見強加於甲方,甚至干涉甲方內部事務。即使是在甲方授權範圍內的事務,也須徵求甲方意見,方可做出處理。甲方也應把顧問當作本企業的參謀、助手,主動、及時徵詢顧問意見,對合理化建議、法律意見認真聽取,以避免失誤、糾紛。

八、其他約定

1.爲能更好地提供全面而真實的服務,甲方應向乙方真實詳細地介紹有關情況,保證有關檔案、材料的真實性,同時乙方有責任對甲方提供的資料保守祕密。

2.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第二條之(一)“企業管理事務”所列項目諮詢服務時,不在另收律師費,但有關差旅費、交通費、文印費應由甲方負擔。

3.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第二條之(二)“代辦法律事務”所列項目服務,企業不另付律師費。按企業獲取的實際收益提成(另議)。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字、簽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顧問律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顧問的合同2

甲方(聘請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方):

聯繫人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服務範圍

(一)、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爲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協助公司起草、制訂、完善以下相關規章制度

(1)公司員工手冊

(2)公司考勤制度

(3)公司休息休假制度

(4)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2、協助起草、制訂、審查或者修改涉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和各類業務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檔案;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應甲方要求,向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培訓,講授法律實務知識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最新法律顧問合同範本最新法律顧問合同範本。

(二)、甲方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

(三)、甲方出資登記的企業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四)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併、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唐齊斌律師作爲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利用自身專業技能,努力使甲方利益最大化;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爲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於甲方的諮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檔案、資料;

2、甲方應當爲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在本單位設法務部,並指派法務部工作人員配合甲方律師工作;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過錯(過錯認定以律師執業規範爲依據)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用及支付時間

1、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第1項至第7項法律顧問費爲人民幣,於本合同簽定之日起x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

2、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專案代理(訴訟與仲裁)收費:

在顧問期限內,乙方免費爲甲方代理件xx萬以下(含xx萬)標的或無標的的訴訟或仲裁案件,但甲方應按xxxx元/件向乙方支付基本辦案費用。

除此之外的訴訟或仲裁案件,甲方另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最新法律顧問合同範本合同範本。乙方收取的律師費須按顧問單位標準給予優惠,具體標準爲:每件案件收取基本辦案費爲人民幣xxxx元,並根據爭議金額不同按照以下比例收取律師費:

(1)爭議金額爲人民幣xx萬元以下(含xx萬元)或者無具體爭議金額要求,不再收取;

(2)爭議金額爲人民幣xx萬元以上至xxx萬(含xxx萬),收取比例爲x%;

(3)爭議金額爲人民幣xxx萬元以上,收取比例爲x%。

有些特殊案件,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收費方式。

3、本合同第一條第三款、第四款項目收費:

對於甲方出資登記的企業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甲方企業併購、收購、對外投資等項目以及出差辦案,甲方需要乙方參與提供法律服務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收費。

4、以上費用不包括差旅費、調查費、公證費、鑑定費等辦案支出費用,此類費用由甲方與乙方據實結算後向乙方支付;以上費用也不包括訴訟費或仲裁費,訴訟費或仲裁費根據法律規定由甲方支付的費用。

5、本合同到期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評估、諮詢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xx市xx外辦案(所謂城區外,是指襄陽市公交總公司的市內公交營運線路覆蓋範圍以外的地區)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資料裝訂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4、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爲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至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僞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第5至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最新法律顧問合同範本最新法律顧問合同範本。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合同的期限

1、本合同期限爲x年,自20xx年x月x日至2xxx年xx月xx日。

2、合同期滿前x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合同期滿後,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延續進行的或者甲方繼續履行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之義務的,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條件繼續有效。

第十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本合同正文或者封面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及時通知對方。

透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爲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爲送達

1、如甲方對乙方指派律師服務質量不滿意,可申請調換;

2、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作爲本合同補充內容;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xxx律師持有一份;

4、本合同雙方簽字後即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法律顧問的合同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協商,甲方聘請乙方爲其法律顧問,依法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委派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及協議所規定的條款,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對甲方有關業務上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諮詢意見。

四、乙方協助甲方審查或代擬具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如合同、聲明、訴狀、意見書等。地產項目開發法律服務具體內容提供:律師根據對公司主要經營範圍的理解,對房地產開發中的法律服務內容概括如下:

(一)房地產項目公司組建

包括但不限於:

1、申報註冊:協助擬定公司章程等註冊所需各種法律檔案,指導或代理公司申請公司註冊登記與資質申報。協助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資評估與過戶事宜。

2、建章立制:協助公司完善企業內部管理機制,尤其應建立以合同管理爲中心的內部管理控制體系,達到管理制度化、文字格式化、履行規範化、監督責任化。

3、員工培訓:對公司人員進行法律培訓,尤其是簽約與履約管理方面,重點是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與合同範本適用問題。

(二)用地及前期開發

爲公司進行項目用地徵用、出讓、轉讓等程序設計、文書擬定與有關法律檔案的審查等,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1、徵地補償安置協議的洽談、擬定與審查。

2、房屋委託拆遷協議與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洽談、擬定與審查。對被徵地、拆遷單位及其人員進行政策法律宣傳,促成早日達成協議。

3、國有土地出讓(含宗地與成片開發)合同的擬定與審查。

4、土地合作開發、轉讓協議的洽談、擬定與審查。

5、參與市政配套談判,進行有關市政配套合同的擬定與審查。

6、對貴公司前期開發中有關事宜出具法律意見。

(三)房屋營建

律師將憑藉自身對建設工程領域的法律規章與基本操作程序的熟練把握,從運作程序、文書製作到合同履行管理上嚴密設防,保障合法,加強制約,提高效率。提供的法律服務主要包括但不限於:

1、參與項目招標檔案的制定,審查投標檔案,確保招投標行爲的合法性,爲評標、決標提供諮詢意見。

2、審查修改工程設計合同、委託測繪合同、委託勘察合同。

3、起草、修改、審查工程建設監理合同。

4、起草、修改、審查工程財務監理合同。

5、代表貴公司與承包商洽談、草擬、修改制定工程承包合同,同時協助公司進行合約管理,收集與妥善保管反索賠資料。

6、設備採購、安裝招投標及其合同起草與修改。

7、協助公司做好有關設計變更對預銷售合同履行的影響的控制與彌補。

8、協助公司審查工程分部、分項質量驗收資料,協助處理因工程質量引起的爭議,協調貴公司與政府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的聯繫。

9、協助公司審查工程量增減的簽證依據;協助處理因工程造價引起的爭議,協調公司與政府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的聯繫。

10、協助公司辦理有關工程保險事宜。

11、協助公司建立切實有效的工程保修體系,妥善設定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最低保修期。

12、參加公司對工程竣工的驗收工作,對驗收工作提出法律意見。

(四)房地產交易

1、開發項目轉讓

本律師根據雙方的不同需求,分別確定股權轉讓、合同權利轉讓等不同模式與程序,設計合同條款並擬定合同文字,協助合同履行與申辦各項手續。

2、商品房銷售

包括但不限於:

(1)參與公司與銷售代理商關於代理銷售事宜的談判,審查修改公司與代理商的代理銷售協議書。

(2)協助公司審查有關樓宇預、銷售的廣告內容。在實現廣告目的的同時,確保廣告內容的適當性,避免因廣告問題引發日後糾紛。

(3)協助公司起草、修改《訂購書》、預售合同補充條款等相關法律檔案。在前述檔案中充分注意到有關訂購書的性質、定金的約定、有關補充條款的適當與可行性等,以免陷己方於不利境地。

(4)在公司進行商品房銷售過程中,解答公司或購房人針對上述法律文書而提出的法律問題。

(5)爲公司組織預銷售展示、交易活動提供相應的法律服務。

(6)爲公司設計《商品房買賣合同》文字中空白條款的填寫內容,既體現出公司的誠信,打消購房人的顧慮,又能做到對敏感問題的避讓,加強對公司自身的保護。

(7)協助公司辦理有關預、銷售合同的公證手續。

(8)協助公司辦理有關銀行按揭貸款手續(包括借款擔保合同、公證檔案、保險手續等),並根據需要出具諮詢意見。

(9)協助公司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產權登記備案等手續。

(10)協助公司完善房屋交接手續,處理有關房屋交付爭議。

3、商品房租賃

包括但不限於:

(1)參與制定樓宇租賃方案。

(2)協助公司辦理有關租賃備案(許可)手續。

(3)參與公司與承租人的合同談判,擬定、審查並指導簽訂樓宇租賃合同和其他法律檔案。

(4)協助公司處理租賃合同履行與物業管理合同履行的關係

(5)協助公司處理有關租賃合同轉讓等有關事宜。

(6)對租賃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有關事宜出具法律意見。

(五)項目融資

根據公司的不同情況,在辦理抵押貸款、抵押物置換、商品房按揭貸款、抵押權實現等不同方面,爲貴公司提供法律服務:

1、擬定、審查借款合同與抵押合同,協助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手續。

2、擬定、審查在建工程抵押抵押合同,協助辦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記手續。

3、參與公司與銀行談判,擬定、審查提供按揭貸款協議,審查有關商品房按揭貸款的法律檔案。

4、協助公司審查、調查按揭貸款購房人的經濟收入與信譽,以降低貴公司在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過程中的風險。

5、協助公司處理房地產抵押與銷售的關係及變更完善有關手續,確保銷售行爲的合法性,避免遭遇欺詐指控的風險。

6、協助公司處理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後有關抵押問題。

7、協助公司處理有關銀行抵押實現的問題,有效維護公司利益。

(六)物業管理法律事務

物業管理企業的選定、物業管理服務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公司的物業租售效果。本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包括但不限於:

(一)協助公司根據具體情況設定物業管理模式,並根據不同的物業管理模式製作有關法律檔案。

(二)必要時,協助公司組建自己的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我們可以幫助公司擬定申報註冊檔案,爲新公司建章立制、培訓員工等,爲公司實現以開發品牌帶動物業服務品牌的目標。

(三)參與公司選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公司的談判,擬定、審查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四)參與公司與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有關售後服務委託事宜的談判與合同擬定。

(五)協助公司與物業管理服務公司辦理有關委託物業管理合同轉讓、物業移交手續。

五、律師的承諾

擔任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期間,在取得公司的指示及提供的有關檔案、材料後,本律師將盡最大努力和誠信及時完成各委託事項,並信守如下承諾:

1、誠實勤勉、優質高效地完成公司委託的各項法律事務;

2、以應有的專業技能和職業判斷最大限度地維護公司權益,並及時向公司彙報有關事項的進展情況;

3、在擔任公司法律顧問期間,不爲其他方提供任何不利於公司的諮詢意見;

4、在公司作爲當事方的仲裁和訴訟案中、以及在公司作爲當事方的長期投資和融資業務中,不擔任與公司具有法律上利害關係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和/或代理人;

5、在服務期間,未經公司事先書面同意,不擔任在商業上與公司有直接競爭關係的任何第三方的法律顧問;

6、嚴守在業務活動中接觸到和了解到的公司的商業祕密和商業資訊;除公司事先同意外,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或資訊,更不得利用該祕密或資訊從事任何有損公司權益的活動;

7、爲公司建立專門的法律事務檔案,完整儲存貴公司送交的法律事務文書,在從事委託事務過程中建立詳細的工作記錄。

六、律師費用支付標準

(一)取費原則

就律師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的費用標準,根據業界的通行做法,一般需在考慮企業規模、工作量大小、對專業素質的要求程度等幾個因素的基礎上由雙方協商確定。

律師認爲法律顧問服務費用標準應遵循“既有效保證法律服務工作的順利開展,又考慮律師的積極性,更要切實維護公司權益,保證服務質量”的原則來確定。

(二)費用標準

簽訂法律顧問合同之日起,每年度法律顧問服務費爲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費用包括律師費及律師爲開展工作所發生的市內交通費、通訊費、辦公費用等,不包括貴公司爲辦理有關事務中向有關機關單位支付的諸如申請費、登記費等費用;如律師爲開展工作需至外地出差的,應事先徵得公司同意,差旅費由公司承擔。

(三)支付方式

法律顧問服務費在每服務年度開始之日起五日內支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的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經營發展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組成工作團隊,負責甲方的法律服務工作。爲明確雙方權責,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爲甲方提供綜合性的法律服務工作。

二、乙方根據需要,可以爲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法律諮詢:

就甲方經營中涉及的法律事務,乙方適時提供法律諮詢,包括口頭、書面、電子文檔等形式。

2、出具律師意見書、律師函:

乙方依照工作職責或甲方的授權,就特定事項出具律師意見書、律師函等。

3、參與重大商務談判:

應甲方的要求,爲甲方重大商務談判提供法律支援,審查潛在合作伙伴的資信情況及履約能力。

4、起草、審查、修改合同和規章制度:

制定或完善甲方的各類合同文字,對重要合同逐步實施法律顧問會簽制度。建立或完善合同評審、合同管理制度。對甲方現行的規章制度提出修改意見,協助甲方完善企業內部管理制度。

5、協助企業進行知識產權保護及工商登記等法律事務:

應甲方的要求,切實保障甲方的知識產權,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侵權。協助

甲方進行工商登記等工作。

6、法律培訓:

應甲方的要求,乙方將針對甲方的經營需要,系統制定並負責實施法律事務的專業培訓,以提高甲方員工、經銷商或代理商等的法律意識。

7、提供有關法律資訊:

應甲方的要求,乙方將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提供相關法律資訊,以保障甲方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合法經營。

8、受甲方委託,代理各類訴訟、仲裁、行政複議案件,參與調解糾紛。(須另行簽訂代理合同)

9、完善勞動法律制度:

協助甲方完善勞動制度,審查、修改甲方與員工簽署的勞動合同。

三、甲方需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時應提前24小時聯繫約定,併爲乙方指派的律師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四、法律顧問費、其他費用的支付標準及方式:

1、甲方支付乙方的法律顧問費爲每年______人民幣,在______前一次性支 付完畢。

2、本合同第二條第5至8項所列的法律服務項目及參與特別重大、複雜的商務談判,乙方將另行收費,並優惠計費。計費方式爲小時收費或按標的比例協商確定。

3、非乙方收取的查證費、調查費用、法院或其他政府機關收取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需的上海市外差旅費等由甲方據實支付。

5、乙方每年爲甲方提供上述服務的有效工作時間不超過__小時(另行收費部分除外),超過部分另行收費。有效工作時間由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五、乙方指派的律師在完成法律顧問工作中,應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在授權範圍內,獨立提供法律服務。乙方指派的律師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六、乙方應對其所指派的律師負責日常管理。重大、複雜、疑難案件應 由乙方集體討論決定。

七、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不能履行工作時,應另行指派律師替代。

八、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應對其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不宜公開的情況及甲方僱員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九、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若甲方不按時支付法律顧問費,應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有權中止提供法律服務並解除本合同,所收取律師費用不予退還;若乙方指派律師因過錯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經有關機構認定後,乙方將在其所收律師服務費的範圍內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若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視乙方已經全部完成本合同項下法律顧問工作;合同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內甲方可以提出書面檔案終止續期,否則合同自動續期一年;若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退還所收律師費用。若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應事先徵得對方書面同意。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交由上海市仲裁委員會解決。

十二、本合同條款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此詮釋。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顧問的合同5

聘請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專項法律顧問的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顧問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並指定 律師作爲該業務的顧問律師。

二、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下列事項:

三、委託期限

四、律師顧問費及支付方式

五、律師辦案費及支付方式

(含差旅費、查詢費、交通費等)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在委託期間內變更對乙方的授權範圍或在乙方不能完成委託事項的情況下以書面形式解除對乙方委託授權;

2、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全部材料和情況及配合律師開 展工作。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在下列情況之一下解除本合同,已收顧問費及辦案費不予退還:

(1)甲方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虛假材料;

(2)甲方拒付律師代理費或辦案費;

2、乙方應對委託事項所涉及的甲方情況予以保密。

八、特別約定

根據北京市司法局的有關規定,雙方特作如下特別約定:

甲方在乙方未完成委託事項前非乙方過錯或非乙方原因導致委託事項無法完成,甲方要求退費的,應以書面形成通知乙方,乙方15日內書面答覆甲方並雙方達成書面解除合同協議(不作答覆或未達成書面解除合同的,乙方不執行該條約定)。辦案按實報銷處理,代理費雙方同意按以下辦法處理:

1、乙方已全部辦理甲方委託事項的,乙方不退代理費;

2、乙方已部分辦理甲方委託事項的,按實際工作量收取本合同約定的應收代理費,對已交的代理費除扣除17.27%的已開票稅費和2%的公積金,外進行多退少補;

3、乙方未辦理甲方委託事項的,乙方對甲方已交費用除扣除14.25%的已開票稅費外,全部退費給甲方。

4、完成工作量協議有約定的按協議執行;協議沒有約定的,雙方重新約定;雙方達不成約定的按本協議的爭議方式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乙方在確認收到付款後,開始服務。

聘請方: 受聘方:北京市xx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日期:

法律顧問的合同6

甲方:

地址: 郵編:

辦公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聯繫人:

乙方:xxx律師事務所

地址:xxxx 郵編:xxxxx

電話:xxx 傳真:xxx

電子郵件:xxxx@

聯繫人: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同意聘請乙方律師爲常年法律顧問,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請,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爲此,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法律顧問的委派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__xxx__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甲方日常法律事務。甲方指定_______(先生/女士)協助顧問律師開展法律顧問工作。

甲方需要辦理的法律事務涉及某項專業領域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委派專業律師提供法律服務,乙方亦有義務向甲方推薦該專業領域律師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第二條 法律顧問的服務範圍

在本合同規定的服務期限內,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爲甲方及所屬分支機構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爲甲方日常業務提供口頭或書面法律諮詢意見;

2、對甲方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及專項問題進行法律論證、提供法律依據、出具法律意見,

3、爲甲方草擬、審查、修改相關法律事務文書及規章制度;

4、參與甲方重大業務談判,審查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檔案,並根據甲方需要出具相關法律意見;

5、代理甲方參與訴訟、調解、仲裁或行政處罰、聽證等司法及行政程序,並準備相關法律檔案,提供相關法律意見;

6、應甲方要求爲甲方員工進行法律知識培訓。

第三條 法律顧問的工作方式:

1、以電話、傳真、郵件、信函、現場服務方式解答日常法律諮詢;

2、以書面方式就重大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

第四條 服務時限

甲方需要乙方律師提供現場法律服務的,服務地點在濟南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應當提前24個小時通知乙方;服務地點在濟南市行政區域以外的,需提前48個小時通知乙方;服務地點在山東省行政區域以外的,需提前72個小時通知乙方。與服務事項相關的資料,應當提前提供給乙方。

第五條 甲方義務:

1.清晰地向乙方提出委託顧問事項的具體內容、要求以及目的等;

2. 及時、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顧問事項有關的全部檔案及背景材料;

3. 積極配合乙方爲完成法律顧問事項應進行的相關工作,並根據實際需要爲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和其它便利;

4.及時答覆乙方就提供法律顧問事項過程中所遇到的具體問題;

5. 按本協議第七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用。

第六條 乙方義務:

1. 積極、負責、及時地按照雙方約定辦理法律顧問事項,依法切實維護甲方利益。

2、對因完成本協議約定的法律顧問事項而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或資訊,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公開或者爲其它目的使用。

3. 爲甲方提供其它法律顧問服務時,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及時向其通報承辦事項的進展及相關情況。

4.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代理人。

第七條 顧問費用及支付方式:

1、法律顧問費每年 元,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內付清當年度法律顧問費。

2、甲方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調解、仲裁、行政處罰、行政聽證等司法及行政程序,或者爲甲方項目提供專項法律服務,或者辦理其他複雜的法律事務時,雙方另行簽訂委託合同,甲方按照乙方現行律師收費標準的 %支付律師費。

3、乙方律師應甲方要求出差辦理顧問事項時,差旅、食宿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服務期限

本協議項下的法律顧問服務期限爲: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九條 協議變更與解除

1、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另行簽訂變更協議。

2、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徵得對方同意後方可解除。合同解除時,雙方應當及時辦理法律顧問事項的交接,並結清相關費用。

如果甲方未及時支付律師費用,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3、無論什麼原因解除合同,均不影響已委託專項法律事務的進行,乙方必須以同樣的勤勉、注意、謹慎、負責的態度完成委託事項,甲方也需按照約定支付律師費用。

第十條 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服務期限屆滿,雙方可協商續簽本協議。

第十一條 聯繫方式

本合同首部所列聯繫人及聯繫方式,即爲雙方共同確認的聯繫方式,聯繫人、聯繫地址、郵編、電話、傳真、郵箱等發生變化時,要及時通知對方。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

乙 方:

負責人(授權代表人):

年 月 日

法律顧問的合同7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爲常年法律顧問。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原則,並經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條款,以便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範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爲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

1、解答法律諮詢,依法向甲方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協助甲方草擬、制定、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檔案。

3、應甲方要求,參與商務談判。

4、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檔案。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面臨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或者參與訴前協調、調解。

6、提供法律資訊,宣傳和普及法律知識。

7、應甲方要求,講授法律實務知識。

8、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涉及民商、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併、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 律師作爲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依法最大限度的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完成甲方委託事項,並及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爲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於甲方的諮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指派 爲法律顧問工作聯絡員,負責甲方與顧問律師的具體業務聯繫並處理法律顧問工作的日常事務。

2、應當將其所有法律事務優先交由乙方律師辦理。

3、應當全面、客觀、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交辦的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檔案、資料。

4、應當爲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5、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用和工作費用。

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爲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 法律顧問費

甲方於本合同生效後,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爲人民幣 元整。

甲方就第一條第三款所列的專案代理事務或者專項顧問事務如果委託乙方辦理,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訂委託代理合同,乙方應按照《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和《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給與適當的優惠。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武漢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本着節儉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約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請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或蓋章,或者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產生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透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爲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爲送達。

  甲 方: 乙 方:xxx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負 責 人: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法律顧問的合同8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爲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原則及宗旨:

1、勤勉盡責,竭誠服務;

2、及時高效,準確合法;

3、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本着防範爲主的宗旨,既重視處理當前的法律問題,更注意在甲方日常工作中法律風險的防範。

第二條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的服務項目主要有:

一、乙方律師對甲方日常業務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服務,包括:

1、協助甲方草擬、制訂、審查或者修改合同、協議、章程等法律檔案;

2、解答甲方的法律諮詢,依法提供律師建議或者出具法律意見書,提出明確的解決方案,供甲方採用;

3、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和調解;

4、接受委託,代理甲方參加國內外經濟、貿易、技術合作項目的談判、簽約工作,進行法律分析、論證,並負責監督合同、協議的全面履行;

5、幫助甲方完善和規範內部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管理、企業信用風險管理、資產管理、財務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6、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

7、協助甲方辦理工商登記,商標註冊,申報專利,公證、保險,申請銀行貸款,進行技術轉讓等事項;

8、接受甲方委託,開展資信調查和其它法律事實的調查、取證工作;

9、幫助甲方培訓法律事務人才,提高業務人員的法律意識;

10、甲方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務,包括對個人的法律幫助與服務。

二、乙方代理甲方參加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仲裁等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或辦理重大非訴法律事務時,雙方需另行簽署委託代理合同,約定相關費用。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二條第一款所列法律服務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事實和法律做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

4、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對甲方服務應當單獨建檔,並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使用完畢後及時返還。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與法律顧問工作有關的資訊、資料和檔案;

2、根據工作需要,邀請法律顧問參加相關的工作會議,提供法律顧問工作所需的工作條件,並指定專門聯繫人,進行聯絡工作;

第五條法律顧問費

雙方商定,法律顧問費爲每年萬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後五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六條法律顧問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乙方律師爲甲方到外地工作時,所需差旅費;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4-5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2、乙方因工作失誤或延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對甲方承擔過錯賠償責任。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僞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15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法律顧問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第4-5項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時,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和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利息;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爲 年。

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法律顧問合同。

第十二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法律顧問的合同9

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

郵編:______

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

郵編:______

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甲方因 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爲上述法律事務的專項法律顧問/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的委託事項及要求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律師作爲上述法律事務中甲方的專項法律顧問/委託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履行本合同期間,不得爲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不利於甲方的諮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並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情況,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檔案及其它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爲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檔案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乙方;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爲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律師代理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元人民幣。

支付方式和期限爲:

1、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

乙方戶名:______

開戶行:______

帳 號:______

本合同終止或者提前解除的,雙方應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本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師預支、事後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費用。 或者甲方一次性支付元人民幣由乙方包乾使用上述第2項工作費用。除非甲方同意,否則無論乙方實際辦案支出是否超過該費用,甲方均無另行給付的義務。

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僞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

第二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透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機構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爲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 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的代理事項爲止。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生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透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爲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爲送達。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代表: ______代表:______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顧問的合同10

(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 (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爲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 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爲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 爲法律顧問的聯繫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範圍:

1.爲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託,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 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爲 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簽字)

地址:

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

法律顧問的合同11

甲方(聘請單位):

乙方(受聘單位):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現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xx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二、乙方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的時間爲1年,時間從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甲方認爲需要繼續聘請,應在期滿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再行續約。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和職責:

1、爲甲方業務活動和內部經營管理中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服務;

2、協助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合同和其他經濟活動的談判、簽約;

3、草擬、審查、見證各類經濟合同和協議書,草擬、審查甲方提供的其他法律文書;

4、代理甲方參與各類經濟糾紛的調解、仲裁、訴訟;

5、處理甲方委託的其他法律事務,對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法律顧問對甲方委託所辦的法律事務,承擔保密義務;

7、法律顧問在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各項法律事務時應認真履行律師職責,恪守律師工作紀律和職業道德,依法爲企業提供法律幫助,不得從事不利於甲方合法權益的活動。

四、甲方保證對其聘請的法律顧問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法律顧問受甲方委託或協助甲方出差辦事時,其交通住宿、差旅等辦事所需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五、參照司法部、財政部規定的有關收費標準,並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法律顧問費人民幣捌仟元整。

六、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各類經濟糾紛的訴訟、仲裁或談判、調解,出具正式簽字蓋章的法律意見書,做合同見證、商業調查等其它非訴訟法律事務時,甲方應另行支付律師費,具體由雙方協商。

七、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應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議解決。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訂日期:

法律顧問的合同12

聘請方____________公司因經營需要,聘請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法律顧問

顧問方接受聘請方聘請,指派______律師擔任聘請方的常年法律顧問。雙方約定由法律顧問與其合作律師和律師助理協助完成第二條約定法律事務。

二、工作職責

1.就聘請方經營管理中的問題,提供法律諮詢和法律服務;

2.完善企業合同管理制度,草擬、審查商務合同和其他法律文書;

3.參與資信調查、可行性研究、風險預測和項目投資論證及調查;

4.解決爭議,代理企業參加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知識產權管理、投資及擔保抵押等非訴訟法律事務;

6.勞動用工制度和企業內部規章制度的完善及勞動仲裁;

7.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同時,法律顧問透過《____________》網站向聘請方提供法律資訊服務,爲聘請方提供新頒佈的涉及企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行政規章,典型案例及合同範本等法律資訊。

三、法律服務:法律顧問爲聘請方處理商務及法律事務,聘請方需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如有緊急情況,雙方可以隨時聯繫處理。(聯繫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

四、顧問費:根據律師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聘請方每年向顧問方給付常年法律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 於簽約後支付。

五、其他費用:法律顧問代理聘請方參加訴訟、調解或仲裁活動或參與項目代理,應另定代理委託書,代理費按標準優惠收費。法律顧問外出爲聘請方辦理事務,差旅費、食宿費等由聘請方支付。

六、忠誠義務:法律顧問在提供法律服務時所掌握的聘請方的商業祕密以及其它不宜公開的情況,負有保密的義務。法律顧問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爲聘請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於聘請方的諮詢意見。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於簽約日起生效,有效期爲一年。在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如一方不提出終止合同,本合同繼續有效。

八、合同文字: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聘請方:__________ 顧問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律顧問的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學校管理的需要,聘請乙方的律師爲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爲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聘期爲____年。

第二條法律顧問工作範圍:

(一)爲甲方提供法律諮詢,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

(二)參與甲方的重要會議,爲學校的重大決策提出建議;

(三)接受甲方的委託,參與重大民事法律活動;

(四)接受甲方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五)每年對師生進行____次法律培訓和法制教育;

(六)接受甲方的委託,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第三條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及工作方式:

第四條甲方向乙方每年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元。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及項目談判等,收費按有關規定另行議定。

第五條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第六條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以保證其能夠正常地履行職責。

第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附:

1.關於“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範文字中只明確了一般的職責,各學校在簽訂合同時,可以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作更詳盡更明確的約定。但所有的約定的內容,都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

2.關於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及工作方式,雙方可以在合同中作出約定,也可以在合同籤仃以後根據需要和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一般地說,律師在學校擔任法律顧問只能是兼職的,他不可能像學校的教職員工一樣,每天按時在辦公室八小時上班。因此工作時間、地點只能是一個概括的約定,工作方式也只能是比較靈活的,具體怎麼做,雙方要從實際出發進行協商。但不管怎麼約定,法律顧問履行職責不得打折扣,甲方的合法權益必須得到維護。

法律顧問的合同14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之需要,爲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有關規定,聘請乙方指派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指派 律師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法律顧問應當根據事實與法律,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 本合同約定之顧問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甲方選擇乙方指派律師爲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爲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出現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這種諮詢既包括向甲方提出口頭處理意見,也包括向甲方提出書面意見供甲方決策使用;

2、爲甲方審查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並就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提供涉及有關方面法律的設計與諮詢服務,協助甲方增強內部管理的規範性和可操作性;

3、爲甲方起草或審查重大經濟合同、協議或其它重要法律檔案,防止或減少潛在糾紛;

4、協助甲方,對甲方員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培訓;

5、參與甲方的重大對外談判與協商活動,協助甲方處理談判與協商中的有關法律事務;

6、爲甲方引進外資、技術轉讓、興辦合資或合作企業、股份轉讓、資產重組等項目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見;

7、爲甲方開展或涉及的重大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提供法律策劃方案,這些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包括:

(1)工業產權的取得與保護;

(2)市場佔領與開拓;

(3)形象確立與廣告宣傳表述;

(4)債權債務安排與重組;

(5)侵權損害賠償與追索;

(6)重大投資決策風險預測與評估;

8、企業改制、公司併購;

9、企業股份制改造並上市;(聯絡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機構共同辦理)

10、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聯絡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機構共同辦理)

11、協助甲方辦理涉及調解、仲裁、訴訟和其它非訴訟案件所需要的各種程序性手續。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師作爲具體參與有關仲裁、訴訟和非訴訟案件以及承擔公司併購、合資、股權轉讓、企業股份制改造並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項目法律風險控制等重大專項法律服務時,甲方應另行與乙方訂立委託代理合同,並按照乙方的優惠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即按《律師服務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客觀地向律師介紹有關生產經營管理的情況,提供與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有關的檔案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或計費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顧問服務費。

3、甲方應當爲律師開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在服務過程中工作不負責任、或認爲不適合服務甲方的律師。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常年法律顧問工作過程中,應按實際情況確認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量記錄。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依法忠實地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應當根據甲方的具體情況適時開展法律顧問服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按時地爲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顧問服務。

4、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術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

5、除本合同約定或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外,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6、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

7、甲方未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及差旅費,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有權暫緩履行法律顧問工作。

8、簽訂本合同後,如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全部不予退還;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且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9、乙方同意並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爲乙方指派律師不能勝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務不盡責或無力發揮應有作用的投訴時,乙方將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覈實後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後,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事務。

第六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繳納顧問費人民幣(大寫) 元;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師服務費用。

2、差旅費

在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內(重慶市區僅指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南岸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渝北區、巴南區、北碚區)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乙方按律師服務費的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 元。該差旅費包括交通費、國內電話費、傳真費、普通及掛號郵寄費、互聯網上網費;不包括檔案資料打印費、複印費、特快專遞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其他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人民法院等單位收取的費用。

乙方律師如需到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外進行與本合同相關的工作,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並經甲方同意後,按甲方相關規定辦理出差手續,乙方律師出差後甲方及時據實報銷。

3、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第十條中另行註明。

4、根據《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乙方律師在進行與甲方委託辦理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書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約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能或未能及時履行甲方委託辦理的法律事務的責任將不由乙方承擔。

6、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師直接支付任何費用或接受乙方報銷任何費用,甲方也無需向乙方律師支付額外的報酬、補貼、津貼和饋贈。

第七條 甲方理解並同意,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只限於與甲方以獨立法人名義發生的活動相關,乙方指派律師無義務爲甲方職工、甲方參與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聯合組織提供上述服務。若相關單位和個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師提供上述法律服務,乙方可以按照律師收費辦法優惠10—15%收取律師費用。

第八條 乙方律師在履行甲方委託辦理的法律事務服務過程中,如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的重大執業過錯而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協助向已經爲乙方辦理了執業保險的有關保險機構索賠。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與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師共同協商並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另行特別約定:

(空白)

第十一條 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繫人是乙方辦理本合同委託法律事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惟一通訊地址及聯繫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繫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爲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如果甲方需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繫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均由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十五條 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以保證完全瞭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屬甲、乙雙方平等且完全協商一致而達成。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法律顧問的合同15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爲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 擔任下方的法律顧問,爲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法律顧問工作範圍:

1.爲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意見。

3.接受甲方委託,參與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

四、下方向乙方每年繳納聘請律師費 元。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之付。

六、下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爲 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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